如果原告的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包含有A、 B、 C三個特征,如果被告的產品只包含A、B 兩個特征,則不構成侵權,也就是說被告產品特征少于原告授權專利權利要求的特征,則不構成侵權;如果原告的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包含有 A、B、 C三個特征,如果被告的產品只包含 A 、B、C 、 D四個特征,由于覆蓋了權利要求的特征,此時就構成侵權,當然如果被告的產品包含 A、B 、 C三個特征,那么肯定是構成侵權的;而如果被告的產品包含 A 、B、 E 三個特征,此時就要判段是否構成等同侵權,將技術特征 C 和產品特征 E進行對比,如果技術特征 C 與產品特征E 完全是兩種不同的技術特征,那是不構成侵權的,如果術特征 C與產品特征 E 僅僅類似螺釘和螺栓的替換,那也是構成侵權的,下面用一張圖更直觀得進行表示侵權判定的原理: